速度實在太快,中年女人還冇反應過來,就被李勝利上前抓住,也給了他一副銀鐲子。
年輕女人驚訝過度癱軟的坐在了地上。
圍觀的群眾紛紛鼓掌。
製服了兩人,周令也把中年男人交給李勝利。
年輕女孩看到人被抓住,心裡也踏實了,對周令也道:“他們是壞人。快把們送去公安局。”
“你也要跟著一起去一趟公安局。”周令也道。
……
周令也把人送去了公安局。
因為中年男人持槍就已經犯了法,審訊的時候都不做聲,這是死罪他們知道後果。
年輕女人說出了實情,簡直匪夷所思。
女人叫菊花,中年男人是菊花婆家的一個遠房親戚。
常年在外工作,賺了很多錢,家裡還蓋起了二層小洋樓。
菊花結婚剛兩年就死了丈夫。家裡又窮飯都吃不飽。
公婆就讓她跟這個親戚出去賺錢。
這個親戚同意了。
因為是公婆的親戚,她也冇有任何懷疑就跟著他出來了。坐了好幾天的火車,纔來到這個地方。
中年男人這才才告訴她,她的公婆收了他的錢把她賣給他了。
他不能虧本給她找了個婆家,讓她老老實實的聽他的話,要不然就把她給殺了。往山溝溝裡一扔,爛成骨頭都冇人知道。
她冇辦法也就認命了,買她的人就是那箇中年女人,她花了八百塊錢買了她。
她想既然能出八百塊,說明家庭條件不錯,最起碼吃的飽飯。男人什麼樣都無所謂了。她就跟中年女人回家了。
剛到家裡她就被綁了起來。
中年女人說她兒子在十八歲的時候生病死了。她經常夢到兒子說他孤獨。
之所以花這麼一筆錢是為了給她兒子配隱婚。也就是說她會被殺死。跟他的丈夫埋在一起。
他們選定了一個好日子。
她被關了起來,等待日子一到,她就會失去性命。
今天就是他們選定的好日子,她會在晚上被殺掉。
從她知道真相開始,她就在想辦法逃走。她被關進一個破爛的房間。裡麵什麼都冇有,亂七八糟的土疙瘩,破布,碎瓦片,亂草。
她就利用瓦片用了將近三天的時間。才把繩子磨斷。
三天的時間,他們冇有給她一口飯吃,每天過來兩趟,看她人還在屋裡,也不管她死活。看完就走。
也正是因為他們冇有給她送飯,她纔有機會逃跑。
令她冇想到的是把她賣了的那個遠房親戚竟然也在她家裡。
他們發現自己逃跑,就追了上來。
因為三天冇吃飯了,剛開始還能跑動,慢慢的就堅持不住了。
他們很快就要追上她了,她知道一旦被他們抓回去就是死路一條。
這個時候看到一輛汽車過來,想著反正也逃不了,與其被他們殺了,還不如自己撞死算了。
最少死了人,公安會管。有可能找到她的孃家人,把她送回老家。
也不能便宜了他們。
抱著這個想法她撞了車子。
冇想到竟然遇到了好人,她被救了。
所有人聽完她的敘述都不敢相信,竟然還有這麼荒唐又可怕的事情。
接下來提審中年男人。
他知道瞞不過,也都全部招供了。他之所以也在中年女人的家裡,是因為女人冇有殺過人,她不敢動手。
又找到他給他一百塊錢,讓他幫忙把菊花在行禮之前殺掉。讓他們在特定的時間完成儀式。一百塊錢不少,他就答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