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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:穿越崇禎,拒絕吊上歪脖子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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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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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來亨的話音雄渾,宛若猛虎咆哮,直震得人耳膜嗡鳴。

朱由檢瞳孔猛然縮了起來。

竟然是他!

從李自成的孩兒軍崛起,成為大陸上,最後一支抗清武裝領袖——

李來亨!

李來亨此人,後世聲名很小,遠不如同為農民軍的李定國大。

若是給明末這段時間的大將排排位置,李來亨堪與李定國爭一個高低。

隆武帝製定下“聯寇抗清”的國策之後,李定國成為了永曆帝的擎天柱,立下赫赫戰功,甚至一度“兩蹶名王”。

而李來亨,卻被湖南明軍排擠,無法進入朝廷中樞,隻得在夔(kui)東地區堅持抗清。

他不但得不到南明的幫助,甚至那群慣於內鬥的文臣,還處處卡他脖子。

然而,李來亨展現了一個漢人的氣節,抗清護明的大旗,他扛起來了!

這一扛,就是二十年!

他扛起了最後一支飄揚在大陸上的大明旗幟。

直到永曆被吳三桂用弓弦勒死、大明正統滅亡的三年後,已經陷入重圍的李來亨,依舊豪邁的拒絕了清軍的招降……

湖北興山縣茅麓(lu)山山頂的一把大火,吞冇了李來亨,也譜寫了一出明末絕唱……

大火照亮了夜空,三天三夜不息……

這把火——該活在每一個漢人的心中啊。

……

茅麓山李來亨抗清遺址

朱由檢心臟劇烈的跳動著,眼前的少年雖然嫩稚,卻是一個活生生的傳奇啊!

強行在腦海裡背了幾遍厚黑學,朱由檢才剋製住了衝動,他深吸了一口氣,再次平複一下激動的心。

“哦,原來是那一隻虎(李過的外號)的崽。”朱由檢嘴角勾起一抹笑容。

他的手指在不受控製的顫抖,這是激動地!

為了抑製激動的心情,朱由檢掐住了掌心。

心跳到了嗓子眼,聲音卻依舊平穩:

“朕聽過那李過,算是一個人物,至於你嘛……”

朱由檢看著嫩稚的未來戰神,憋著壞道:“朕冇聽過。”

這是戰神啊!

還是攻守兼備,尤其擅長防守方麵的智將。

那被人鼓吹善於防守的袁某人,在李來亨麵前就是個屁。

袁勇士舉國之力,防守的後金由弱變強,防守的後金從快要餓死了到直撲京師!

而李來亨呢?

此人被後方的自己人卡脖子,麵對的更是入關後整合了更多資源,如虎添翼的清軍,卻能守住一方淨土,維護大明漢家衣冠不失。

明亡後,更是以區區一隅之地,足足抗衡全天下猛攻三年之久!

殺得韃子在私人記述中,提及茅麓山頓時色變。

兩人孰優孰劣,可見一斑。

……

朱由檢一臉的淡然,就彷彿在麵對一個無足緊要之人。

然而,他藏在衣袖裡的手,指甲越陷越深。

他這麼做,隻為——忽悠李來亨!

……

常言道最大的蔑視是無視,若是你的對手用言語擠兌你,說明你是他的勁敵。

可是當你做出了很多成績,你的對手始終無動於衷的時候,就證明在對手的心中,你宛若路人!

朱由檢此時采用的就是這一招。

他用冇聽過,來表達了對李來亨的不屑……

……

李來亨快要氣炸了。

想他李來亨,雖然年不及弱冠,卻已經征戰好幾年了,從一個懵懂孩童,到了而今在闖軍中有了赫赫威名。

甚至,此次攻略京師,更是被委以重任,成為了前鋒左將軍。

然而,千言萬語,卻抵不過皇帝的一句‘冇聽過你的名號’……

李來亨想死的心都有了,甚至一度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太自恃清高了……

李來亨的胸膛劇烈的起伏著,若不是麵前太監手中的火槍正指著他,怕是下一刻就要暴起傷人,先殺了看不起他的皇帝再說。

“兀那皇帝,休要欺人太甚,若不然,你派出一個大將與額比劃比劃,若是額皺了一下眉頭,便不是好漢!”

李來亨氣鼓鼓的說道。

他這一生氣,方言都出來了。(額:我的意思。)

“哦!”朱由檢笑了。

發自內心的笑。

李來亨終究還太年輕啊!

兀那小子哎,你上當了!

朱由檢擺擺手,輕蔑的說道:“匹夫之勇不過是百人敵罷了,對於行軍打仗,卻絲毫用處都冇有,料敵於先,纔是上將之道啊!”

李來亨不服氣,梗著脖子道:“那你還一敗塗地,被額們殺入了京師!”

皇帝老兒就會騙人,說的好聽,還不是被他們逼到了這個境地。

“哈哈哈!”

朱由檢哈哈一笑,將身上威嚴的大服脫下,指著中衣上一處處補丁道:“那李自成也該告訴過你,皇帝是好皇帝,隻怪當官的太貪!”

“不說彆的,朕登基十七年,啥時候置辦過新衣服?

朕登基這麼多年,除了宴請群臣,啥時候捨得一頓超過三個菜了?

朕的小公主,今年才六歲,前天還哭著要吃肉——她已經整整一年冇有吃過肉了啊!”

朱由檢沉重的歎息一聲,做皇帝做到了崇禎這樣,真的是曆史罕見!

良久之後,他語重心長的對李來亨道:“不怪朕太無能,都怪當官的太該死。”

李來亨愣住了。

當皇帝脫下了威嚴的龍袍,內裡的小衣竟然打著十幾個補丁。

這些補丁有新有舊,顯然不是臨時起意補上去的。

這說明——崇禎是真的一直都這麼節儉的啊!

他不由得想起了小時候……

那時候家裡窮,頓頓野菜,逢年過節才能吃一頓窩窩頭,有一回鎮上劉老爺納妾,他僥倖得到了半個雜麪饅頭。

那滋味,回味無窮啊!

於是,年幼的他,心中無不在猜想:皇帝吃得是啥呢?興許一頓吃三個雜麪饅頭,還要丟掉三個雜麪饅頭吧!

等到他跟隨闖王當流寇,與一個老兵這般說了之後,被那廝狠敲了幾個‘板栗’。

李來亨至今還記得,那不知道早就死在了哪個旮旯裡的短命鬼說過的話:

傻啦吧唧的,當皇帝吃什麼雜麪饅頭,那是頓頓白麪饅頭,還要吃一筐扔一筐。

早已忘記了那廝的麵容,語音卻彷彿就在耳畔,記憶裡,一個沙啞的聲音似乎在嘲笑自己——‘皇帝老兒鋤地都用的金鋤頭哩……’

皇帝老兒一頓吃一筐白麪饅頭,還要丟掉一筐白麪饅頭嗎?

皇帝老兒鋤地用的金鋤頭嗎?

李來亨的心中似乎有了定義……

死在他手中的官,冇有八十,也有一百。

然而,他殺了那麼多當官的,不管是封疆大吏,還是不入流的衙役吏目,他們任何一人的身上,都冇有補丁衣服!

反倒是鋤地都用金鋤頭的皇帝,穿著尋常地主老財都不穿的破衣爛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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