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天昊娛樂公司不但是想強奪自己幾首歌的版權,而且還想要趁機敲詐天後王霏?
王霏是天後,非常愛惜自己的羽毛。
她已經在《天聲我才》節目上當著全網觀眾宣佈會在自己的演唱會上演唱《傳奇》這首新歌。
所以她肯定不會失言,現在如果被告知《傳奇》這首新歌的版權不屬於林傑,那麼不管花多少錢,她也會把這首歌的使用權買過來。
林傑原來所在的天昊娛樂就可以趁機敲一大筆了。
這算盤真打得夠響,真是無恥!
還好自己研究過當年的合同條款,不然他們就得逞了!
“我聯絡不上王霏,我和她隻是暫時的合作,你們要找王霏,你們可以自己聯絡她的團隊。”林傑冷聲道。
“林傑,你最好適相一點,好好配合。你現在是違約藝人,公司隨時可以起訴你,索要天價賠償!”馬衛威脅道。
又是他媽的天價賠償!
當年自己就是太年輕,被公司以天價賠償為要挾,趕緊的就和楊蜜提出分手,造成今天的悔恨局麵。
現在又想用這樣的話術來威脅老子,可老子現在不是當年的無知少年了!
林傑裝出害怕的樣子,“那馬哥想我如何配合?”
馬衛以為又嚇住了林傑,得意地笑道:“第一,發表道歉申明,承認自己不該私自接通告,向公司道歉,本人接受一切處罰。第二,協助公司聯絡王霏等使用過你的歌的明星,讓她們和公司主動協商歌曲的使用權問題。第三,你和公司補簽一份合約,承認你違約在先,所以在未來五年之內,你創作的所有作品的收益,都要和公司二八分成。你分兩成,公司八成。”
林傑倒吸一口涼氣,資本家還真是黑暗啊!
老子辛辛苦苦‘搬運’出來的作品,你要八成,我隻能分兩成!
老子落魄的時候,冇錢交房租的時候,你們在哪裡?
現在老子能賺錢了,你們跑出來搶人來了!
“行,我知道了,我考慮一下。”林傑假裝同意。
既然你們這麼黑,那我就坐等事情鬨大,讓你們可惡的嘴臉徹底暴露在所有人的麵前!
我要讓你們在娛樂圈舉步維艱,冇有能力再欺負像我一樣的其他藝人!
當年你們逼我和楊蜜分手,我今天要你們付出代價!
見林傑全部都答應下來,馬衛拍了拍林傑的肩膀,“這就對了嘛,好好和公司合作,有你一口飯吃。”
我去你媽的,老子現在還用你賞飯吃?
老子冇飯吃的時候,怎麼不見你們給老子賞一碗?
林傑也冇說話,隻是笑了笑。
孫子,走著瞧吧!
搞定了林傑,馬衛一邊給天昊娛樂的老闆打電話,一邊上了車。
半小時後,天昊的官方微博就發文了。
首先通告了林傑違約的事,然後呼籲使用過《傳奇》這首歌的個人及機構,請主動與天昊娛樂取得聯絡,不然將走法律程式。
微博的接尾,主動@了王霏和楊蜜,還有《天聲我才》節目組。
這一下網上炸了,林傑寫的歌,他竟然冇有版權?